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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園地月訊

    109年3月政風園地月訊(含消費者保護)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3-19 14:21

    廉政倫理規範宣導:

    依本規範第三條規定,員工不得因請託關說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員工遇有請託關說情事,應於三日內填寫「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以下簡稱登錄表),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安全維護: 

    地震發生時的正確避難方式    甲仙鄉發生芮氏規模 6.4 地震,造成十餘起人 員受傷事件,多數係遭掉落物砸傷,這使我們更應瞭解正確的地震避難方式,以 避免不必要之人員傷亡,以下引述內政部消防署資料,提供大家參考: 緊急避難─室內篇 1.若有感到搖晃,請先躲到堅固的牆角或桌邊,保護頭部。 2.地震後請馬上處理火災,若有小火災發生時要把握時間趕緊滅火。 3.避難時,一定要穿鞋,並戴安全帽及防災護套。 4.請由收音機聽取正確的情報再行動。 緊急避難─室外篇 1.千萬不要靠近狹窄的馬路或巷道。預防可能會有瓦礫掉落或水泥牆倒塌的危 險。 2.大地震後會有餘震的發生,要注意不要靠近有損害的建築物。 3.道路坍塌或地層下陷可能發生落時山崩,不可貿然通行;河口及海邊可能發生 海嘯,千萬不可前往觀潮。 4.在捷運或是百貨公司、電影院時請遵守引導人員的指示方向逃生。

    機密維護

    落實加強宣導採購案件保密規定及強化保密措施之執行作為 為避免機關同仁誤涉洩密情事,政風處前於 105 年 2 月 2 日以高市政行字第 10530095500 號函,請所屬各政風機構於機關主管會議、廉政會報及適當公開場合 加強宣導採購案件保密規定;並請參照審計部 104 年 9 月 15 日台審部五字第 1040058835 號函,評估機關採購環境特性,擇其所需或自行採用其他保密措施, 以強化內控機制,期能提升採購程序之正確性,合先敘明。

    消費者保護

    公布「107年度市售食品中非食用化學色素檢驗及標示查核結果」

    日期:108/03/25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鑑於國內曾發生食品不法添加非食用化學色素案件,為瞭解市售常見之辣椒醬、豆瓣醬及豆腐乳等調味醬,有無非法添加蘇丹色素、玫瑰紅B等10項非食用色素,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合作,至13直轄市及縣(市)之製造廠、傳統老街、傳統市場、農會等地進行採樣,共計採樣246件樣品(含網路),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品質檢測結果全數合格,標示查核結果有20件不符合規定,行政院消保處已請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督導相關地方政府衛生局儘速依法查處。
    本次品質檢測係參考衛福部建議之檢驗方法,檢測項目包括蘇丹色素1-4號、蘇丹紅G、蘇丹橙G、蘇丹墨B、蘇丹紅7B、鹼性橙及玫瑰紅B共計10項非食用化學色素〔前開10項非食用化學色素已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標示查核部分則由各直轄市、縣(市)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22條、第25條及第28條進行查核。
    查核結果分述如次(詳如附表):
    一、品質檢測部分:246件均符合規定。
    二、標示查核部分:
    (一)包裝食品標示違反食安法第22條:17件。例如外包裝未有中文標示或標示未完整。
    (二)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8條:3件。
    本次品質檢測全數合格,代表環保署與衛福部對於非食用化學色素的源頭控管工作執行已有提升,業者對品質之把關值得肯定,消費者食用安全無虞,本案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60次會議決議,請衛福部督導地方衛生局對所轄食品業者加強標示宣導。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購辣椒醬等調味醬時,應注意外包裝是否清楚標示製造廠商、國內負責廠商聯繫方式及有效日期,另外,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以維護自身健康權益。行政院消保處並呼籲國內製造、販售調味醬之業者,應隨時注意食安法最新修正規定,若有食品標示相關疑問,可洽衛福部設立之食品標示法規諮詢服務專線03-562-1411、03-562-4532或食品標示諮詢服務信箱foodlabel@firdi.org.tw,避免因產品標示不正確而受罰。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電話諮詢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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