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9年12月1日起,出入8大類場所
1. 醫療照護
2. 大眾運輸:
3. 生活消費
4. 教育學習
5. 觀展觀賽
6. 休閒娛樂
7. 宗教祭祀
8. 洽公機構
應配戴口罩,未配戴且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