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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課

    耕地租佃爭議調解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7-01-08 15:59

    申請人提出申請送本所收文列管後,再將租佃爭議調解案件送承辦員辦理,由承辦員審查案件應附相關附件無誤後,安排日期,於陳核區長決行後,通知當事人及調解委員進行調解,並副知市府地政局派員列席。

    耕地租佃爭議調解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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