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召第4款,緩召受理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4月30
止,儘召受理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請參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
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