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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申辦業務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報備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11-22 17:29

    應備證件:
    1. 申請書(含報備書、檢查表各1份)
    2. 訂定規約時之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名冊
    3. 訂定規約時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紀錄
    4. 規約
    5. 公寓大廈或社區區分所有標的基本資料
    6.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
    7. 區分所有權人出席簽到簿

    受理窗口: 民政課
    服務電話: (07)3228160#231
    處理期限: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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