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證件: 1.原住民購置住宅申請表及 在本市無其他自用住宅切結書 2.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3個月內建物謄本 4. 所得及財產證明 5.住宅照片(室內、門牌) 6.領據 7.銀行存簿封面影本 受理窗口: 民政課 服務電話: (07)3228284 處理期限: 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