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5公布,民眾出入以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務必佩戴口罩,並養成勤洗手、咳嗽禮節等衛生習慣:
➠醫療及照護機構
➠大眾運輸
➠賣場或市集
➠教育學習場所
➠展演競賽埸所
➠休閒娛樂場所
➠宗教場所
➠大型活動
📌高市府自8/6日起針對上述8大類場域啟動擴大宣導及輔導查核;自8/17起,經勸導堅持不配合戴口罩者,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裁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