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役男在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其同等以上學校之在校學生於註冊截止之日起一個月內,由學校統一造冊函送各直轄市、縣政府辦理緩徵。
2.役男犯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罪在追訴中者,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亦可申請緩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