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申請中低收入戶需具備哪些條件?(連絡電話:3228160分機260、182、256、257、258)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區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二、全家應計人口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21,629元。
三、動產每人未超過12萬元(含存款本金、投資、有價證券、中獎所得、財產交易所得、保險給付、車輛與其他一次性給予之所得及其他動產合計等)。
四、全家應計人口不動產未超過56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