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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1月1日起,民國96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12-17 14:45

    寒假即將來臨,且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民國 96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 4 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115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6年次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的 18 歲之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內政部役政司已建置「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 (https://service.dca.moi.gov.tw/departure/),受理役男短期出境之線上申請,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前3至30天之內完成出境申請,經查核無管制情形者,將立即獲核准出境,於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 1 個月內 (含核准出境有效日期的最後一天)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出境最長不可超過4個月。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僑民役男)的相關事宜,可至內政部役政司網站(https://dca.moi.gov.tw/)的主題單元區查詢,請大家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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