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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召第4款,緩召受理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止,儘召受理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5月31止。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2-25 15:22

    115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召第4款,緩召受理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4月30止,儘召受理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5月31止,請參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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